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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面向全球征集 城市形象LOGO、城市歌曲和城市品牌宣传语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城市品牌建设工作,扩大城市知名度和影响力,打造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品牌,近日,市委宣传部委托中国城市品牌文化研究院、北京龙行天下城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开展了城市形象LOGO、城市歌曲和城市品牌宣传语征集活动。
  此次活动通过人民网、中新网、中国网、中国日报网、大众网、新浪网、青岛新闻网、青岛之窗、青岛发布等网络媒体面向全球征集。其中,城市形象LOGO设计要求体现青岛城市特质和人文、自然元素,主题鲜明、创意新颖、形象生动,易于被不同文化背景人士理解和认同,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艺术表现力,便于记忆与推广;城市品牌宣传语的设计要求具备国际视野,符合传播规律,语境开放、坦诚真挚、亲和流畅,富有感染力,能够得到青岛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的文化认同;城市歌曲创作要求体现青岛开放进取、走向海洋、融入世界的时代气息,积极向上、感情真挚、旋律流畅、易于传唱等。
  此次征集截止日期为2013年6月15日,投稿方式分别为信件投稿、电子邮件投稿和直接送达三种方式。投稿截止后,将由市委宣传部与中国城市品牌文化研究院、北京龙行天下城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共同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入选的稿件和获奖者名单将在《青岛日报》、人民网、中新网、中国网、中国日报网、大众网、新浪网、青岛新闻网、青岛之窗、青岛发布等媒体上公示。

关于征集青岛城市歌曲的启事
    为进一步提升青岛城市品牌的美誉度和社会参与度,青岛城市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公开征集青岛城市歌曲。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1.征集范围为全球所有国家和地区;
2.应征对象包括自然人和团体。
二、征集时间
自公布之日(2013年4月22日)起至2013年6月15日为止(以邮戳或电子邮箱收到日期为准)。
三、征集要求
1.作品自行命题,副标题为“青岛城市歌曲”;
2.歌词内容要体现青岛开放进取、走向海洋、融入世界的时代气息,积极向上、感情真挚、歌唱美好,通过展示青岛独有的人文魅力、自然之美,激发人们的想象力、感受力;
3.作曲要融入青岛音乐艺术元素,旋律流畅、亲切感人、易于传唱,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4.应征歌曲须提供完整的无声伴奏小样和完整的有声演唱录音(小样可以选择CD、CD-R或MP3、WMA等形式);
5.征集歌曲作品一式四份,内容应包括:①歌词、②曲谱(五线谱或简谱)、③歌曲小样、④千字之内的创作理念说明。
四、投稿方式
    投稿方式分别为信件投稿、电子邮件投稿和直接送达三种方式。应征者须将《应征者信息表》(见附件)连同应征作品一同投稿。凡没有提供《应征者信息表》的将被视为自动弃权。
信件投送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彰化路4号海滨花园大酒店(青岛邮电疗养院)营销部 王帅(收)
邮编:266000
电子邮件信箱:beijinglxtx@sina.com
直接送达:
1)青岛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彰化路4号海滨花园大酒店(青岛邮电疗养院)营销部 联系人:王帅 电话:0532-85939577
2)北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907室 联系人:项目组 电话:010-51908007/8008
五、评选方式及奖励
1.投稿截止后,将由主办方与城市品牌构建实施单位龙行天下传媒文化有限公司共同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入选的稿件及获奖者名单将在《青岛日报》、人民网、中新网、中国网、中国日报网、大众网、新浪网、青岛新闻网、青岛之窗、青岛发布上公示。
2.入选作品奖励200000元,并授予荣誉证书;
3.另设荣誉奖3名,奖励20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其他说明
1.作品须为原创,如涉及著作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2.应征作品一经获选,作品的知识产权即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可以进行修改提升或要求创作者补充完善。创作者或其他组织、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在任何地方使用该作品;
3.应征作品超过二套,则以前二套为准进入评审环节;
4.应征作品如有雷同,以最先投稿为准;
5.应征作品如无法体现相关要求,评选奖项可空缺;
6.获奖者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到征集活动办公室领取,或提供银行账号汇款,税金由获奖单位或个人缴纳;
7.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8.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
附件:《应征者信息表》下载
中共青岛市委宣传部
青岛市城市品牌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关于征集《青岛市城市标识》的启事

  为进一步提升青岛城市品牌的美誉度和社会参与度,青岛城市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公开征集《青岛市城市标识(LOGO)》。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1.征集范围为全球所有国家和地区;
2.应征对象包括自然人和团体。
二、征集时间
自公布之日(2013年4月22日)起至2013年6月15日为止(以邮戳或电子邮箱收到日期为准)。
三、征集要求
1.体现青岛城市特质和人文、自然元素,主题鲜明、创意新颖、形象生动;
2.易于被不同文化背景人士理解和认同,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艺术表现力,便于记忆与推广;
3.按A4纸规格设计(尺寸120mm×120mm)。若邮寄,需要提供电子稿和效果图两种形式,若发电子邮件或网站上传,需要提供电子稿,其存储格式为JPG或PSD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4.最多可同时提交2套设计方案,每一件作品须配写颜色、形体、结构等视觉元素的文字释义,以及1000字以内的创意说明。
四、投稿方式
投稿方式分别为信件投稿、电子邮件投稿和直接送达三种。应征者须将《应征者信息表》(见附件)连同应征作品一同投稿。凡没有提供《应征者信息表》的将被视为自动弃权。
信件投送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彰化路4号海滨花园大酒店(青岛邮电疗养院)营销部 王帅(收)
邮编:266000
电子邮件信箱:beijinglxtx@sina.com
直接送达:
1)青岛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彰化路4号海滨花园大酒店(青岛邮电疗养院)营销部 联系人:王帅 电话:0532-85939577
2)北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907室 联系人:项目组 电话:010-51908007/8008
五、评选方式及奖励
1.投稿截止后,将由主办方与城市品牌构建实施单位龙行天下传媒文化有限公司共同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入选的稿件及获奖者名单将在《青岛日报》、人民网、中新网、中国网、中国日报网、大众网、新浪网、青岛新闻网、青岛之窗、青岛发布上公示。
2.入选作品奖励100000元,并授予荣誉证书。
3.另设荣誉奖3名,奖励5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其他说明
1.作品须为原创,如涉及著作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2.应征作品一经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即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可以进行修改提升或者要求设计者补充完善。设计者或其他组织、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在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
3.如应征作品超过二套,则以前二套为准进入评审环节;
4.如应征作品有雷同,以最先投稿为准;
5.应征作品如无法体现设计要求,评选奖项可空缺;
6.获奖者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到征集活动办公室领取,或提供银行账号汇款,税金由获奖单位或个人缴纳;
7.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8.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

附件:《应征者信息表》下载
中共青岛市委宣传部
青岛市城市品牌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关于征集《青岛城市品牌宣传语》的启事

  为进一步提升青岛城市品牌美誉度和社会参与度,青岛城市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公开征集《青岛城市品牌宣传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1.征集范围为全球所有国家和地区;
2.应征对象包括自然人和团体。
二、征集时间
自公布之日(2013年4月22日)起至2013年5月22日为止(以邮戳或电子邮箱收到日期为准)。
三、征集要求
1.主题鲜明、形象生动,契合青岛城市人文气质和地缘特征;
2.具备国际视野,符合传播规律,能够得到青岛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的文化认同;
3.语境开放、坦诚真挚、亲和流畅,富有感染力,易于传播;
4.体裁不限,每位应征者最多只能提供2条宣传语,每条宣传语的字数限12个字以内;
5.附10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
四、投稿方式
投稿方式分别为信件投稿、电子邮件投稿和直接送达三种。应征者须将《应征者信息表》(见附件)连同应征作品一同投稿,没有提供《应征者信息表》的应征者将被视为自动弃权。
信件投送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彰化路4号海滨花园大酒店(青岛邮电疗养院)营销部 王帅(收)
邮编:266000
电子邮件信箱:beijinglxtx@sina.com
直接送达:
1)青岛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彰化路4号海滨花园大酒店(青岛邮电疗养院)营销部 联系人:王帅 电话:0532-85939577
2)北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907室 联系人:项目组 电话:010-51908007/8008
五、评选方式及奖励
1.投稿截止后,将由主办方与城市品牌构建实施单位龙行天下传媒文化有限公司共同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入选的稿件及获奖者名单将在《青岛日报》、人民网、中新网、中国网、中国日报网、大众网、新浪网、青岛新闻网、青岛之窗、青岛发布上公示。
2.入选作品奖励50000元,并授予荣誉证书。
3.另设荣誉奖3名,奖励5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其他说明
1、作品须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2、应征作品一经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即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可以进行修改提升或要求创作者补充完善;
3、如应征作品超过二条,则以前二条为准进入评审环节;
4、如应征作品有雷同,以最先投稿为准;
5、应征作品如无法体现征集要求,评选奖项可空缺;
6、获奖者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到征集活动办公室领取,或提供银行账号汇款,税金由获奖单位或个人缴纳;
7、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8、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
附件:《应征者信息表》下载

中共青岛市委宣传部
青岛市城市品牌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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