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6月8日电 (记者 王恩博)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8日在北京介绍海南自由贸易港有关金融政策时透露,将探索扩大海南居民个人用汇自主权。

  潘功胜当天出席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会时表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金融政策总体框架主要包含四方面内容。

  其一,服务于跨境贸易和投融资自由化便利化。他称,高水平的经常项目开放和资本项目开放政策、跨境资金流动管理政策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中最核心的金融政策。在跨境贸易方面,中国经常项目资金汇兑已完全开放,所以海南自由贸易港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的资金汇兑要实现高度便利化,商业银行所进行的真实性审核全面从事前审查转向事后核查。同时,完善离岸贸易、转口贸易等新跨境贸易形态的收支管理政策。建设便利跨国公司全球结算中心运行的政策环境。

  在跨境直接投资方面,官方将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探索适用市场需求新形态的跨境直接投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试行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和QDLP(合格的境内有限合伙人)两项制度。

  在跨境融资政策方面,潘功胜透露,将在海南建立新的跨境融资体制,试点合并交易环节的跨境融资政策管理框架,实施统一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逐步实现市场主体自主跨境融资。同时,随着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推进,探索扩大海南居民个人用汇自主权。考虑到金融开放政策有很强外溢性,需要以现有本外币账户和自由贸易账户为基础,官方还将建立资金“电子围网”,构建海南金融对外开放的基础平台。

  其二,服务于海南对外开放的金融服务体系和金融服务能力建设。率先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落实金融服务业扩大开放政策,丰富海南金融业态。培育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服务于开放型经济的金融能力,支持国际能源、航运、大宗商品等要素交易平台建设。

  其三,围绕海南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重点产业政策取向。要强化金融支持和改革创新,推动海南重点发展产业的产业聚集规模和产业竞争力提升,创新发展贸易金融、消费金融、绿色金融、科技金融。

  其四,构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潘功胜强调,要建设跨境资本流动的监测预警和评估体系,宏观审慎管理体系,建设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审查机制。构建适应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