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社保征收新规来了!如何影响咱们的钱袋子?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近日,多地税务部门下发公告,自2020年11月1日起,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据不完全统计,11月1日起社保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地区包括北京、上海、山东、山西、湖南、吉林、广西、贵州、四川、新疆、西藏、深圳、青岛等,之前暂缓实施的社保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终于正式落地实施啦!

△北京市税务局发布公告△北京市税务局发布公告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公告

  “新规”之后,社保费怎么收

  之前,社保费是由人社部门征收,现在由税务部门负责,“代征”变“直征”。

  在社保费具体的征收模式上,根据目前多个省份税务部门发布的公告显示,“新规”之后主要有两种。

  全责征收模式

  此次移交中,有部分地区采取了由税务部门全责征收的模式。比如,根据湖南省税务局官网公布的文件显示,企业、灵活就业人员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应于每年3月31日前,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职工各参保险种的年度缴费工资。

△图片来源:湖南省税务局官网△图片来源:湖南省税务局官网

  代收模式

  除了全责征收模式外,还有地区采取了代收模式,即“社保(医保)核定、税务征收”模式,由人社、医保部门核定缴费金额,税务部门按照核定金额进行征收。

  △山东省采用的模式就为“代收模式”(图片来源:山东省税务局)

  新规”对员工和企业有什么影响?

  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后,整体上权责将更加统一,依托税务部门的征管能力,社保费的征收将更有效率。有助解决漏缴、少缴社保费的问题,将保证社保基金及时入库,有效保护参保人的权益和社保资金的可持续性。

  员工权益更好保障

  目前,有一些企业为了减少人力成本,不按照每月的平均工资来缴纳社保,而是按照社保缴费下限来申报缴费基数,从而少缴社保费用。虽然这样员工每月到手的工资会变多,但是会影响个人的社保权益,尤其是影响退休后的养老金金额。

  此次“新规”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企业的社保缴费行为,两种缴费方式具体有什么区别?我们来举个例子��

  监督企业力求解决“费基不实”

  “新规”不仅希望可以更好地保障员工权益,同时也力求解决长期存在的“费基不实”问题,将社保费基向个税的税基靠拢。以下这几种少交社保的“招数”更加行不通了:

  这依赖于税务部门独立的征收体系、专业的征收团队及其强大的征收能力。

  而且,之前有关缴纳社保费的数据是由企业提供,现在则是来源于“金税三期”工程的数据库,能够帮助实现全国征管数据应用的集中,不仅可以更加保证数据的真实性,还可以提高征缴效率。

  此外,在全责征收的模式下,企业用工人数、员工工资、社保缴费基数的认定和征收均在税务局,所以很容易核查社保缴纳基数跟工资是否一致

  那么,企业的社保负担是否因此会加重呢?

  从人社部近日发布的数据来看,目前企业社保费负担是在下行:2015年以来,共6次下调了企业社保费率,总费率由41%下调到33.95%,这6次下调共减免企业缴费近万亿元。

  在此前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曾表示:今年出台的减免社保费政策,一年预计会减少企业缴费1.6万亿元,力度是空前的

  社保缴费更规范,利企业也利员工

  这次调整后,你的社保缴费基数��有变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