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解丽)日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服务京津冀区域协同地方标准的通知》,优化调整“三地协同标准”等级评定流程。其中,本市A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直接认定。

  据了解,人力资源服务京津冀区域协同地方标准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了等级划分,按照评价要素量化打分与基本条件评定相结合的原则,由低到高分为A级、AA级、AAA级、AAAA级、AAAAA级5个等级。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或备案、报告满一年以上,即可结合实际申请相应等级。

  此次发布的《通知》进一步优化了服务流程,精简了申报材料,创新实施“认定+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即符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A级条件的机构,无需向评委会提交材料,由北京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进行认定并颁发等级证书;AA级至AAAAA级由机构进行申报,提交相关材料,并由评委会进行现场评查,专家评审会审核确定。等级证书有效期为3年,A级机构期满后无需申请、自动续期,其他等级期满前须提前1个月向评委会提出续期申请。A级机构在取得等级证书满一年后,可再申请更高级别的等级。

  《通知》明确,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等级评定,需将等级证书及标志置于机构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实行挂牌服务。建立标准联络员制度,联络员与评委会对接相关工作,定期对照标准对本机构开展各项业务情况进行评估,并做好等级评定咨询、评查、申报等相关工作;同时,联络员还要积极参加标准培训,提高能力素质。

  《通知》还鼓励各区出台激励政策措施,将人力资源服务业纳入本市高精尖产业登记指导目录。有条件的区可以实行专项财政资金奖励,在政府购买及进驻产业园等方面,给予有等级的机构优先,激发辖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等级评定工作的积极性,促进辖区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协调津冀相关部门,三地同步启动修订标准立项工作,结合近年来人力资源服务行业涌现出的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修订完善相关服务标准和量化评价指标体系,切实吸引和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方面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