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保护法》自2021年11月1日起实施,是关于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专门法律,个人信息的保护从行业监管层面上升到法律层面,充分证明了当下社会,对个人信息保护工作的重视以及个人权利的充分维护。

  12月1日办公室全体人员对《个人信息保护法》重点内容进行第一次学习。通过学习,了解到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掌握了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基本概念。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多个环节如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应当与处理目的直接相关,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同时知道了法律对个人信息处理的禁止性规定: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

  通过学习,指导我们在日常工作中,要严格遵循个人信息处理的原则,审慎、合法、合规处理个人信息,避免侵犯他人信息权,从而触犯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