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顾

  侯先生在2021年3月投保了一份疾病保险,但他在投保前的一个月,去体检中心进行检查,被确诊为甲状腺结节4类。后续去医院检查,医生诊断为甲状腺结节4类,但不用治疗,定期复查,平时多注意饮食、按时吃饭即可。结果投保1年后甲状腺结节有增大趋势,去医院复查,医生要求住院治疗。侯先生想起自己投保了保险,故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查询到侯先生在投保前已有相关疾病,投保时也未告知相关疾病情况,通知其是“既往症” 无法进行理赔。

  案例分析

  保险中的“既往症” 是指什么?既往症指被保险人在投保之前,身体上已经发生的疾病或是有健康上的异常,即所谓的既往症,一般来说指慢性病,比如高血压、糖尿病等均属于既往症。

  保险条款中对“既往症”的定义主要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投保前有医生明确诊断,长期治疗未间断;

  第二,投保前有医生明确诊断,治疗后症状未完全消失,有间断服药情况;

  第三,投保前有医生明确诊断,但没有治疗。

  既往症的核心就是投保前有明确确诊。案例中的侯先生在投保前已有医生的明确诊断,但没有治疗,符合第三种情况,因此保险公司判断是“既往症”。

  风险提示

  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前,一定要仔细阅读条款,选择适合自身的产品,若有既往症,投保时一定要如实告知,避免后续理赔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