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在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大连开发区法院组织开展了法官宪法宣誓仪式。

  12月2日下午3点,宣誓仪式正式开始。四名法警护旗手手持国旗,精神抖擞。目光坚定,全体人员奏唱国歌,高昂的国歌声唱响整个会议大厅。

  随后,在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文刚的领誓下,全体法官面向国旗、紧握右拳,庄严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表达着对宪法的忠诚和敬畏。

  仪式结束后,刘文刚院长寄语青年法官:一是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坚定理想信念,自觉把学习成果融入审执实践,用于提升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二是要严于律己,甘于寂寞,在工作和生活上保持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求真务实的作风;三是要甘于奉献、勇于担当,年轻法官要向身边的老同志学习,弘扬开发区法院的优良传统。党组有信心、有决心带领大家奋发图强,也会积极给年轻法官创造更好的平台和更多展现自我的机会。在最后一个月里,希望全院干警铆足干劲,全力冲刺,完成上级法院和新区党工委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实现全年工作完美收官。

  在参加宣誓仪式后,大家纷纷表示,将以今天的集体宣誓为新的起点,将誓言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强大动力,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守住廉洁底线,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新征程上,不断争创新业绩,为法院各项工作“上台阶、创一流”做出新的贡献。

  宣誓仪式由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姚洪东主持,院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员额法官和新入额法官共52人参加了宣誓仪式。

  来源:辽宁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