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乌鲁木齐3月2日电(记者杜刚)新疆为实现今年一季度经济平稳运行,通过实施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用工成本、加强企业用电保障、降低企业运输成本、降低企业融资成本5方面13条具体措施,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切实减轻中小企业税费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2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二级巡视员张勇介绍,通过5方面13条措施,新疆2022年预计减免企业税费49.53亿元,减轻企业缴费负担40.06亿元。

  税收方面,新疆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暂继续执行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增值税政策,暂继续执行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六税两费”政策等。

  新疆实施多项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政策,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率(不含生育保险)超过7.5%,且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平均支付水平高于15个月(不含15个月)的统筹地区,在认真精算、确保当期收支平衡、基金安全可持续的前提下,可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率至7.5%,阶段性降低费率时间不超过2年。

  此外,自治区财政厅提出延续降低融资担保费率,自2022年1月1日至 2022年12月31日,自治区政府性担保机构对中小微企业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实施的担保业务,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各级财政在此基础上按担保额的1%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