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于2010年2月2日收到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九江宝利粉煤灰利用有限公司申请,将该公司持有的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贰佰捌拾万股股权,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支行。本次质押是为九江宝利粉煤灰利用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支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质押期限从2010年1月28日至2011年1月27日止。上述质押股份已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
2010年2月2日
央企非主业投资上限为总投资额20%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