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于2010年3月4日收到南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将该公司持有的南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肆仟陆佰万股股权,质押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支行。本次质押是为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支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质押期限自2010年3月5日至2013年3月4日止。上述质押股份已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
2010年3月8日
央企非主业投资上限为总投资额20%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