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介绍]

  退休工人杨大妈喜欢跳广场舞,一天,在她平时跳舞的地方来了自称是保险公司业务员的小谢和小李,两人先是称赞她的优美舞姿,然后热情地向她宣传老年人养老保险及意外险。在两人的热情推销下,杨大妈购买了一份养老保险和一份意外险。半年后,杨大妈在下楼时不慎摔伤,造成小腿骨折。当她去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却被告知无法查询到保单,小谢和小李也联系不上,后来经过保险公司查证公司无此两人,杨大妈才发现她购买的是假保单。

  [案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个人保险代理人、保险代理机构的代理从业人员、保险经纪人的经纪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资格条件,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

  本案中,不法分子小谢和小李,在无任何从业资质的情况下制造假保单,杨大妈购买后未接到保单售后回访电话,也未及时向保险公司核实保单真假,以致上当受骗。

  [风险提示]

  1、确认代理人身份。消费者如果是通过代理人购买保险,应该要求代理人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明和资格证明,或通过监管机构的网站验证代理人身份。

  2、确认保险单记载信息是否齐全。购买保险时,请确认保单已载明下列信息:保险公司名称、保险产品名称、被保险人身份信息、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期间、条款摘要、保险公司联系方式、保险公司印章等基本信息。

  3、认真阅读投保提示。拿到保险单后,可通过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公司官方账号或客服电话查询保单的真伪和有效状态。

  4、注意保费代收。自2009年3月1日起,对于单笔超过1000元的人身保险产品保费,保险公司员工或代理人不得在营业场所外帮忙代收。

  (阳光人寿辽宁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