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监管机构相关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新华保险辽宁分公司近日全面启动2024年“金融教育宣传月”系列活动。
本次活动以“金融为民谱新篇 守护权益防风险”为活动口号,结合分公司业务特点,以“四个聚焦”为主线,开展“消保县域行、金融惠民行、消保教育行、金融诚信行”四个系列八项活动,全力奏响新华保险“金融教育宣传月”进行曲。
活动期间,新华保险辽宁分公司持续发布“以案说险”消费风险提示,面向重点人群,聚焦投资者适当性教育,引导消费者树立理性投资和价值投资观念,普及消费者维护金融消费者八项权利,提醒消费者提高消费风险防范意识,帮助消费者远离非法“代理维权”、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非法金融活动,有效防范电信诈骗,欢迎广大消费者关注。
一、[案例简介]
36岁的黎先生经过多年打拼,终于在某一线城市扎根成为一名“新市民”。于是,黎先生想为自己加保保障型保险产品,遂联系在某首先公司工作的老友韩女士,请对方推荐一款合适的保险产品。黎先生平时工作繁忙,且与韩女士是多年好友,表示信任老朋友,直接签名投保就行。韩女士表示可以根据其保障需求进行推荐,但是否投保需要黎先生认真考虑后再作决定。
韩女士在充分考虑黎先生的情况后,为其设置了最佳投保方案。尽管韩女士与客户黎先生是多年好友,但韩女士还是按照保险销售流程,为黎先生详细介绍了方案,并依据条款为黎先生详细介绍了包括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缴费年期、保险期间、保险金额、保费、犹豫期权益及退保损失等在内的重点内容,并建议其详细查看保险条款后再做决定,如有疑问及时沟通。后续几天,黎先生仔细阅读条款内容,结合此前在网络上看到的保险知识,逐微信向韩女士进行咨询,在疑惑得到解决后,黎先生确定该符合自身需求,最终选择了投保。
二、[案例分析]
《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和《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文件中,明确了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行为规范,要求金融机构充分尊重并自觉保障金融消费者知情权。
本案例中,保险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向消费者提供格式条款,保险销售人员如实向消费者介绍了保险合同相关内容,有效地维护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金融机构作为金融产品及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向金融消费者披露可能影响其决策的信息,充分提示风险,不得发布夸大产品收益、掩饰产品风险等欺诈信息,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依法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三、[消费风险提示]
1、知情权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武器,消费者在投保时一定要充分了解所要投保险种的重要内容,如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等。
2、保险销售人员介绍完合同内容后,消费者还要结合自身保障需求谨慎选择,通过认真阅读、研究保险条款,充分了解保险产品及服务的特点和风险,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
3、消费者如果对投保的保险产品及后续服务中有任何疑问,可随时向保险公司销售人员了解,或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热线进行咨询,保障自身知情权。
(文中涉及姓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