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辽宁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与辽宁省心理咨询行业协会举办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颁发典礼暨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双方为2023年取得心理咨询师三级职业资格的社区矫正工作者代表颁发“心理咨询师三级职业证书”,并签署《心理咨询师培训战略合作协议》。

  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辅导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规定的一种有效的教育帮扶方式,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工作是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心理行为问题,改善心理健康水平,促进其顺利融入社会的重要措施。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已连续8年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心理咨询技能培训,为全省社区矫正队伍培养了450多名三级心理咨询师和具备心理咨询技能的业务骨干。2023年,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与省心理咨询行业协会合作,为全省45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开展心理咨询职业技能培训,培训课程以基础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等6门理论课程和心理咨询技术、绘画心理分析、沙盘游戏疗法等6门实践课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45名参训学员全部通过结业考试并获得心理咨询师三级职业资格。

  2024年,辽宁省司法厅与省心理咨询行业协会签订战略合作,计划在未来三年,每年培训100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力争每个县(市、区)社区矫正机构配备5名以上具备三级职业资格心理咨询师的社区矫正工作者。该合作的签订将进一步充实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工作队伍,推动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发展,有效提高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转化质量,对预防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来源:辽宁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