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情

  是影响罪犯教育改造的重要因素

  也是罪犯积极改造的内生动力

  亲情

  是罪犯心间的一盏灯

  微弱的火苗

  也能照亮走出高墙的归途

  为鼓励罪犯在监狱内真心悔过,坚定改造信心,在前期对全省监狱罪犯特困家庭进行深入排查的基础上,8月16日,省监狱管理局与郭明义爱心团队共同走访了鞍山地区3个罪犯特困家庭及4个未成年子女,用实际行动为他们送去温暖和救助。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宁,教育改造处处长贾立伟,鞍山南台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张国林共同参加了本次走访帮扶活动。

  在罪犯王某家中,郭明义了解到王某的妻子已离家出走多年,两个未成年子女由王某70岁的母亲抚养,王某母亲的低保是全家唯一的经济来源,而且她还要照顾患有精神疾病的女儿,只能靠捡拾废品维持全家的生计。现在一家人住在安置房,屋内破烂不堪、堆满废品,生活条件十分艰苦。郭明义立即联系当地派出所,了解罪犯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子女相关帮扶政策,协调解决落实低保救助问题,并承诺担负起罪犯未成年子女上学期间的学杂费、餐费等。

  随后,郭明义又来到罪犯顾某、张某家中进行了走访,了解并帮助解决家庭中存在的困难。

  罪犯顾某的母亲独自抚养顾某未成年的女儿,每月收入仅2000元,用来维持祖孙俩的生活。目前,孩子学习成绩有所下降,家里无力担负课后辅导费,希望帮助解决。郭明义现场承诺,由郭明义爱心团队承担孩子初中期间学杂费等,助力孩子健康成长、学习进步。

  为挣钱养育罪犯张某未成年的女儿,罪犯张某年迈的母亲外出打工,借住在亲戚家,收入十分微薄,张某的女儿暂由张某76岁的姑姑代为抚养,生活非常拮据。郭明义得知此情况后,决定帮助张某母亲在工作地点附近租房,解决其与孩子的住宿问题。同时,由鞍山南台监狱积极联系教育部门,帮助解决孩子就近上学等事宜,并争取减免相关费用。

  郭明义一行将帮助罪犯家庭解决很多实际困难、消除罪犯的后顾之忧,特别是在罪犯未成年子女抚养、就学等方面伸出援手,一定会在孩子稚嫩的心中种下希望的种子,激发他们努力学习、改变命运的坚定信念,让冰冷的高墙也散发出温暖的光。

  近年来,辽宁监狱全方位探索建立“监狱+社会”教育模式,高度重视和关注罪犯特困家庭和未成年子女这一特殊群体,积极协同属地部门、公益组织和社会爱心人士等多方力量,以感恩社会关爱为切入点,共同做好罪犯亲情帮教、社会帮教等工作,同时,将监狱教育改造罪犯的职能延伸至社会综合治理的前端,提高教育改造质效,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有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辽宁省监狱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