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消费者在购买保险后会有这样的疑问:“保险为什么不是买完就生效?”“刚买完保险,等待期内体检出异常,对保单会不会有影响?”其实关于等待期出险,不同险种、不同条款的结果都是不一样的。正确认识保险等待期,详细了解保险产品特点是很有必要的。

  [案例介绍]

  2021年3月,王先生为自己的孩子投保1份一年期学平险,当月25日小朋友因支气管肺炎住院就诊。王先生便向保险公司提出医疗费用理赔申请。但是根据保单约定,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为等待期,等待期内发生的疾病住院,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最终,保险公司以被保险人等待期出险拒付该理赔案件。

  [案例分析]

  保险等待期,是指保险合同在生效的指定时期内,即使发生保险事故,受益人也不能获得保险赔偿,这段时期称为等待期。保险设置保险等待期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投保人明知道将发生保险事故,而马上投保以获得保险金的行为。

  一般情况下,重大疾病保险的等待期为90-180天,医疗险的等待期为30天。等待期一般是从合同生效日或复效日算起,只适用于第一个保险年度,对于可续保单来说,续保年度一般不再有等待期。

  本案中,王先生的孩子在30日等待期内生病住院,根据保单约定,无法获得医疗费用理赔。

  [风险提示]

  阳光人寿温馨提示每一位消费者,购买保险时,要详细了解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护理保险产品的等待期可能存在差别,投保前请务必仔细关注等待期设置。若对条款内容有疑问,您可以要求销售人员进行解释,以避免索赔时可能产生的不必要麻烦。

  (阳光人寿辽宁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