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了《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二批)》。经海南省人民政府同意,自2021年9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由于大部分全生物降解袋在食品接触、保鲜功能上还不能替代保鲜袋,因此第一批禁塑名录及补充名录并未将食品接触日用塑料袋(含保鲜袋)纳入禁止范围。但是,在禁塑后市场上出现了将背心式食品接触日用塑料袋或背心式保鲜袋转移用途,用作购物袋的情况,事实上在使用环节仍旧使用了一次性不可降解购物袋。为填补第一批名录因转移产品用途出现的漏洞,经征求相关各方意见,决定将具有提携功能的食品接触日用塑料袋(含保鲜袋)作为第二批禁止的产品,传统的平口保鲜袋不在此次禁止产品的范围内。(总台央视记者 叶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