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要战略决策。

  西藏区域面积大、自然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对于摸清西藏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将为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一、高度重视、提高站位

  西藏自治区高度重视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西藏自治区政府领导在(国灾险普办发〔2022〕3号)文件上作出批示,要求自治区各级行业部门和各地(市)、县(区)普查办将普查工作纳入年度考核。

  二、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国灾险普办发〔2022〕3号)要求,西藏自治区各地(市)和相关行业部门将普查工作纳入地方、部门年度重点工作考核。截至目前,自治区应急管理厅2021年已将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列入政府绩效考核目录,此工作为定性目标,权重为2%,在2022年绩效考核中将继续纳入。自治区水利厅已将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工作纳入2021年度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绩效考核评价部门考核指标,并已由自治区政府考核办开展考核,此工作为定性目标,权重为0.5%,2022年度将继续纳入该考核指标内。拉萨市将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纳入2022年防灾减灾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各市局也已将本单位所涉及内容纳入本级考核目录中。日喀则市各局及各县政府已统一将本单位所涉及任务科目纳入本级年度考核目录当中。

  其他各地市及自治区各厅局也相继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录中,最后由自治区普查办收集各地(市)和相关行业部门将普查工作纳入地方、部门年度重点工作考核目录情况,并将收集后的年度重点工作考核目录情况汇总后报至国务院普查办。

  三、下一步计划

  西藏自治区普查办按照国务院普查办安排部署,2022年度自治区普查办继续对自治区相关行业部门和各地(市)将普查工作纳入地方、部门年度重点工作考核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为争取全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再上新台阶奠定坚实的基础,确保全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保质保量圆满收官。

  (来源:自治区应急管理厅)